【河南、河北、山东】...全国脊柱类集采落地,最新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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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标大会召开,通过线上开标的方式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集采是继心脏支架、人工关节后, 国家组织开展的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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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采根据颈椎、胸腰椎手术的需要,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椎体成形术、内窥镜下髓核摘除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术 5 种骨科脊柱类耗材,形成 14 个产品系统类别。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执行脊柱国采的地区,已经达到12个。其中,山西省全省医疗机构执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延期至2023年5月20日。其他已公布的地区也将会在5月2日前落地执行。具体情况我们一起来看。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明确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中选产品挂网、配送关系建立,4月30日起,全省参加国家组织脊柱类耗材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集采中选结果。

河北省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自4月30日起,全省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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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

天津市

3月24日,天津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3〕1号)》,将于4月1日起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

吉林省

2月6日,吉林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3〕4号)》,拟于2023年2月28日执行脊柱集采中选结果。

辽宁大连

3月15日零时起,大连市正式执行国家组织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这是继人工关节后,骨科高值医用耗材的又一次集采落地。

— 半岛晨报

福建省

今日,福建医保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43号》,提出脊柱集采中选结果于2023年4月21日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挂网,4月27日起正式执行。

甘肃省

3月23日,甘肃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陕西省

3月20日,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陕西省落地执行。

— 三秦都市报


江苏徐州

继冠脉支架、人工关节产品之后,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被纳入国家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中选结果于3月1日在徐州落地实施,中标产品平均降幅8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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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北京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采脊柱类和本市集采六类耗材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提醒》,提出2023年4月30日起全面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及配套政策。

山西省

4月10日,山西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医保函〔2023〕21号》,提出全省医疗机构执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延期至2023年5月20日。

江西省

4月18日,江西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赣集采办字〔2023〕4号》,提出自2023年4月30日零时起,医疗机构执行中选结果。

海南省

4月8日,海南医保局发布《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62号》,提出采购周期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5日。

云南省

2月22日,云南医保局发布《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采购周期自2023年2月28日起执行至2026年2月27日止。

广东省

2月17日,广东医保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采购周期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

湖北省

3月20日,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湖北省落地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3月7日,广西医保局发布《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骨科脊柱)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3〕4号》,明确3月15日起开始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

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3〕63号》,提出执行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零时。

宁夏回族自治区

4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采购周期从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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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四川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和安徽省还未公布今年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落地执行时间。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安徽省已经开展过两次骨科脊柱类耗材的带量采购,其中第二次带量采购品类已经比较齐全。

○ 2019年,安徽曾率先开展了骨科植入(脊柱)类耗材的升级带量采购,结果显示国产产品平均降价为55.9%,进口产品平均降价为40.5%,总体平均降价为53.4%,单个组最大降幅为95%。

○ 2021年,安徽再次针对骨科脊柱类植入耗材进行带量采购,最高降幅达82.88%,平均降幅达54.6%。

总之,全国大多省市的骨科脊柱耗材集采靴子将在5月份前正式落地,此次采购不仅可以节约上百亿费用,还有助于提升我国相关手术的渗透率,进一步释放集采改革的制度性红利,减轻群众负担。

2022年—2023年是骨科耗材集采的“丰年”,国家组织和地方的集中带量采购,已覆盖骨科耗材的关节、创伤、脊柱三大类。届时,全国患者都可以在今年用上降价后的中选产品。

578    2023-04-27 1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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